11/21/2010

something happened

今天一回家發現桌上多一張紙,一看就知道是我媽還是我爸放的,因為我姐根本不在家。內容是一份美編助理的徵才。

原來開始要通緝我了。

今天回家的時候是用走的。邊走的時候邊幻想假如這間房子給我有多好:可以當民宿、可以開小雜貨鋪、可以放著生錢...可以什麼什麼之類的。一想到錢,這俗氣的東西,我又理智了些。

然後回家拿出很有沒畫的繪圖本,那是國小的時候老師幫全班買的,是某某歐洲國家做的亂高級一把。國小畫的都不知到哪去,我記得是撕掉了吧。高中畫了三張,是炭筆,沒想到我會用頗有插畫的FU。

想要把自己腦子裡的構想畫出來,哼,結果相當的令人不滿意。只好用手寫下來,沒想到幾個字寫完以後就不知道該如何是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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