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/21/2012

ridiculous country

昨晚要睡覺之前,叔叔打電話給我,說他要寄信到市長信箱都寄不出去。秉持著孝心與好奇心,我騎車去他家。 

他現在是清潔隊臨時人員,每兩週上八十四個小時的班,然而正職人員只上八十小時。多出的四小時市政府很好心地幫他全部整理成一整天,一年多上十三天,這十三天正職人員不用上班。加班費、特休都沒有,正職人員當然有。 

工會向市政府反應,市政府表明說他們沒有違反勞基法,工會也只好摸摸鼻子繼續研究。但環保局自訂的工作守則表明臨時人員等同正職。我一條一條貼上,並說明市政府已經違反自定的行政法規。 

叔叔一開始無法寄信是因為他的數字選到全形,驗證碼一直無法驗證。他全部重打好幾次還是沒辦法,所以才求助我。一開始看他打字,還在用ㄅ半輸入法,每打一個字再用滑鼠點擊自己所要的字;標點符號只能換回英打輸入半形「,.」把信寄出後,他拿出勞工局之前回的公文,大意就是「沒有違反勞基法謝謝喔啾咪」 

叔叔說,假如再反應沒有用他就要辭職。這個國家真是荒謬得可以,畫滿好多好多大餅,永遠吃不到的大餅。為什麼要辭職?這餅原本就該吃,吃得如此理所當然。連依法行政的政府都可以大辣辣地拿法條來愚弄自己的員工,民間企業不玩一下說得過去嗎? 永遠放不完的特休只能一笑帶過;天天加班至少還有提供便當;假日陪家人出遊還要看看有沒有跟公司活動衝突......

「公司最近比較艱苦,麻煩你了。」
「公司同事都有加班耶。」
「這是原本我們就談好的條件。」
「要做不做隨便你!」
「該得諾貝爾!」 

平等、尊重、人權、居住權、工作權、健康、安全......這些理所當然在這個國家沒有一件事理直氣壯。把持理直氣壯的人就是那些在上位的人。幹您 國父革命全都變大便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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